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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將加盟的駕駛人定位為「自雇者」(self-employed)、契約工(contractor),不能享受有薪休假、基本工資等傳統勞工權利,但兩名駕駛人自我定位為Uber雇員而要求基本的勞工權利,「倫敦中央就業法院」28日裁定Uber敗訴。 這項判決不但重大影響Uber在英國的現有三萬名駕駛人,衝擊表示將上訴的Uber,而且對全英「零工經濟」的10多萬名契約工具有重大意義。 兩名原告駕駛人主張,他們實質上是Uber雇員,應該享有最低工資和有薪休假和病假。 這項裁決對零工經濟的成員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勝訴。零工經濟(gig economy)指工作量不多、工作時間與場所具彈性的自由職業者經由網商或以app上線簽訂工作契約者構成的經濟,內容從食物快遞到健康照護,包羅廣泛。 兩名原告駕駛人的律師表示,上述判決確認Uber的成功來自其駕駛人,以及兩位駕駛人不是「自雇」,而是為Uber工作,是Uber事業的一部分。這項裁決並且可能鼓舞其他國家的Uber駕駛人起而爭取「員工」權益。 這類判決勢必大幅增加Uber的營運成本,而且危及Uber的營運模式與自我定位:Uber自我定位為在自雇駕駛人與需要叫車者之間拉線的科技公司,其魅力與成功的關鍵是車資低廉。 Uber力抗兩名原告的主張。Uber區域總經理柏特朗表示,許多駕駛人本來就是基於自雇原則能夠自己當老闆而加入Uber,Uber駕駛人68%沒有每周固定的開車時數,41%根據他們勻得出來的時間認定開車時數,準此而論,「使用Uber app者,多數希望保有何時、何處開車的自由與彈性。」 Uber表示裁決只適用於上述兩人,但專家指出,如果上訴維持原判,將會改變Uber及其他倚重自雇勞工的產業的未來。 專家說,28日的判決可能造成Uber每年支付大筆休假薪給與退休給付;加上保證最低工資與補薪,花費更大。
勞工權利戰 英司機自認是雇員告贏U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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